当前,在全市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解决我市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市金融局结合实际,联合发出通知,在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环节推行电子保函,推行“不见面”办理,我市所属的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电子保函方式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含纸质保函)由具备经营许可资质的金融机构(含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此举有效地降低了我市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疫情防控时期为企业排忧解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