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内容 | 规模标准及范围 | 行政监督部门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运输部门 |
水利工程 | 水务部门 |
其他工程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2 |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按照《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执行 | 自然资源部门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按照《广东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
矿业权出让 | 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3 | 国有资产交易 | 企业国有资产租赁 | 《汕尾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汕国资〔2022〕74号)规定执行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租 | 按照《汕尾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汕财资〔2019〕6号)规定执行 | 财政部门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 按照《汕尾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财政部门 |
4 | 政府采购 | 集中采购项目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执行 | 财政部门 |
分散采购项目 |
5 | 海洋资源交易 | 海域使用权和海砂采矿权出让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规范》的通知 | 自然资源部门 |
6 | 林权交易 | 国有林地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 全部 | 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 |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
7 |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 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 | 全部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
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转让 |
8 | 无形资产 交易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 | 全部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权、冠名权有偿转让 |
9 | 用能权交易 | 用能权交易 | 全部 | 发展改革部门 |
10 | 涉法涉诉资产处置 | 司法机关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 | 全部 | 司法部门 |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罚没资产处置 |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
11 | 河流资源交易 | 河流、经营性河域、滩涂、湿地等有限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出让,养护权承包项目的出让、转让、合作 | 全部 | 水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 |
河砂开采权出让 | 全部 | 水务部门 |
水权交易 | 按照《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 水务部门 |
12 | 中介服务交易 | 中介服务交易 | 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13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 | 全部 | 自然资源部门 |
14 | 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交易 | 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交易 |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汕自然资〔2023〕796号) | 自然资源部门 |
15 |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 |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 | 全部 | 供销合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