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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 2020-07-13 15: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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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5个副科级机构:

  (一)综合部

  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文书档案、保密、安全保卫、财会、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劳资、宣传、老干、职教、培训等工作。

  (二)产权登记部

  负责房屋、土地、林地、草原(含牧草地)和海域登记的受理、初审、颁证等工作;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和登记成果应用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审查和确认房屋权属,指导房屋测绘管理工作。

  (三)抵押登记部

  负责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银行按揭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工作,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处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纠纷。

  (四)房产管理部

  指导、监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及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市区白蚁防治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核发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审批,白蚁防治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落实房屋政策、房屋产籍调查工作,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使用和经营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工作;负责房屋价格评估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五)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部

  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工作,指导被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指导协调征收与补偿纠纷调解工作;参与安居工程和解决市区居民住房困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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