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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 2024-12-04 16: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4〕389号

  因曾玉贤、许家瑜申请继承许汉超的财产,我中心拟对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面积

不动产权利类型

1

许汉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红海湾大道与汕可路交界处东北角汕尾金融中心二栋911号

粤(2019)汕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922号

73.79平方米

公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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