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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2024-12-04 16: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4〕38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公顷)

用途

备注

1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安村流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安村流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441502006012JA00764W00000000

0.0988

其他土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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