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5-17 14:4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粤财规〔2021〕1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制定了《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pdf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

2021年1月29日

解读:《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广东打造“1+8”综合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体系

图片解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学生资助资金怎样申领?解读来了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