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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24-09-04 11:19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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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8月28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戴德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汕尾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1)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加强财源建设,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管理,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排在全省前列,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充分发挥了财政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78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代编,下同)的56.78%,比上年同期增收17620万元,增长4.5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1.2%)高5.72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152669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42.58%,比上年同期减收19887万元,下降11.52%;非税收入255161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70.92%,比上年同期增收37507万元,增长17.2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57%(比上年同期上升6.79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31228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53.34%,比上年同期减支4199万元,下降0.31%。

  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行业税收“两升两降”。1-6月份,全市税收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占比70.45%,其中,在重点企业和免抵调收入增收拉动下,制造业(占比27.15%)税收同比增长5.49%、批发零售业(占比15.49%)税收同比增长3.96%;受房地产市场低位运行和企业利润下滑影响,房地产业(占比16.92%)税收同比下降21.61%,建筑业(占比10.89%)税收同比下降24.36%。

  二是财源建设持续发力,非税收入大幅上涨。1-6月份,全市各级财政紧抓财源建设,在非税领域精准发力,非税收入比去年同期增收3.75亿元,增长17.23%。其中,市级方面实现海上风电项目收入4亿元、埔边储备用地项目土砂石余渣处置收入1.47亿元;海丰县出让大湖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经营权实现收入1.9亿元。

  三是民生支出保障有力,持续发挥财政效能。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维持去年同期水平,在重点领域方面投入持续加大,九大民生支出达到106.51亿元,同比增长7.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0.01%,其中,教育支出今年同期消除延期清算影响(去年同期延期清算教育支出8.91亿元),实现增支5.35亿元;中央、省级养老补助力度加大,实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支4.1亿元;海丰拨付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等工程建设资金2亿元,推动卫生健康支出增支2.75亿元。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2%,比上年同期增收2323万元,增长1.72%。其中,税收收入403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6688万元,下降14.21%;非税收入970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9011万元,增长10.2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5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9%,比上年同期减支7165万元,下降2.9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2)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2表1、表2、表3)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7626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13.88%,比上年同期增收32323万元,增长37.8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2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5946万元,增长63.73%。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10462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110.86%,比上年同期减支302927万元,下降37.24%(主要是因为全市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较去年同期减少38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2表4、表5)

  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比上年同期增收10196万元,增长37.3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714万元,增长13.22%。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17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8031万元,增长6.49%(主要是因为市级提前批专项债券额度比去年增加5.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支0.9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3表1)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6%,主要是企业项目推进中,经营成本高,负担重,回笼资金缓慢,尚未进入回报期,影响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进度,加上省转移支付收入73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45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2289万元。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54%,主要是国有企业资本金的注入。

  (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3表2)

  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07万元(分别为市投控公司预缴利润收入300万元和金叶公司分红1000万元、市金控公司上缴利润收入97万元、市资管公司上缴利润收入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转移支付收入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880万元。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2%,加上对下转移支付支出73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41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件4)

  2024年上半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04652万元(不含省级统筹险种,下同),完成年度预算的44.36%,慢序时进度5.6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减收75457万元,减少19.85%,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欠费问题更加严峻,并且今年城乡居民养老、医疗补助按月下达,往年是一次性到账。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长7.56%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三个险种分别负增长19.60%、18.97%、29.87%。

  2024年上半年全市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866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64%,慢序时进度1.3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支15050亿元,增长5.5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4个险种分别增长11.13%、5.26%、0.2%、5.54%。2024年上半年我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正常,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当期结余17991万元,累计结余645777万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确保了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五、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帮助下,不断提升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水平,为加快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助力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突出“抓开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今年以来,我市把加强财源建设、保障基层“三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府实行“一周一专报、一月一调度、专项问题专题研究”的高频次调度推进,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源建设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重点抓好“税收、资产(资源)、土地、国资”4个方面收入:一是完善财税联动机制,财政和税务每月至少2次面对面沟通对接,及时共享涉税信息,协调解决税收征收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推进海砂、工程余渣、风电竞配、海域资源经营权等项目,实现非税收入25.52亿元,增长17.23%,另外我市还储备了一批优质土地、海砂、采石场、城市广告经营权等资源性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公共充电桩等能源项目,将为后续财源收入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印发主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工作指引和目录清单,指导和配合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做深做实做细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承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上半年,全市向上争取清单内专项资金36.21亿元,比2023年全年增加10.89亿元,同比增长43%;组织各地各单位认真加强债券项目入库和申报,上半年我市共争取债券资金额度111.0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45.52亿元、新增债券65.5亿元(一般债券资金6.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59亿元)。四是做好土地出让文章,组建专班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土地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对接引导央企国企、乡贤企业参与竞拍投资,尽可能实现土地出让,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实现9.23亿元,增长63.73%。五是发挥国资国企作用,鼓励引导市属国企拓展经营性业务,积极参与我市资源性项目竞拍。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78亿元,同比增长4.52%,顺利实现“半年红”“双过半”目标。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决策保障。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过好“紧日子”要求,按照“有保有压有调整”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做好预算“紧平衡”状态下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督促县(市、区)出台本地区过紧日子的相关措施文件,从严控“三公”经费、清理编外人员、严控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 191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24.13%,较序时进度压减2049万元。其中,市级“三公”经费支出523万元,下降27.13%。二是全力保障市委重大决策实施,制定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财政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等措施文件,全市投入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资金119.53亿元(含专项债52.46亿元),支持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资金3.59亿元,“三保”类支出89.8亿元,九大民生支出106.51亿元,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基层“三保”、社会民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全力保障全市综合交通大会战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统筹资金22.62亿元支持推进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国道236线汕尾城区段改建工程、国道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和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等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93亿元开展全市157公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及美丽农村路建设和3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上半年已完成1座危桥和3.5公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作,持续改善人民出行条件。四是促进文旅发展,全市统筹财力3.6亿元用于支持市文化中心、海丰县红城文旅小镇、陆河工人文化宫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六大工程”实施;加快推进海陆丰革命老区“千里红道”示范段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加大汕尾旅游形象宣传,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五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农林水支出11.11亿元,持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着力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督促做好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全方位支持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焦“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统筹用好涉农统筹整合、驻镇帮镇扶村、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连带成片”,推动全域乡村振兴。

  (三)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财为民所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财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资金投入,上半年我市省十件民生实事支出进度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上半年全市财政九大民生支出合计106.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有效发挥了财政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撑作用。其中,全市财政教育支出27.6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5.1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亿元。全市统筹资金安排0.93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前发展、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中职扩容提职等改善办学环境;支持教育人才引进、教师培训、教学科研等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财政补助标准,全市发放困难群体补贴保障资金4.98亿元,惠及17.45万人次。全面落实救助对象20.8万人资助参保,对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外自费费用给予“二次救助”,有力保障深入实施就业“三项工程”,补齐民生短板。全市统筹财力15.62亿元全力支持推动深汕中心医院二期、深汕中医医院、市公共卫生中心、城区公共卫生医院等项目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4元。

  (四)加力提质财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出台《汕尾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支持打造高质量的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统筹安排资金20.34亿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7.4亿元,助推我市打造高质量的产业有序转移承接平台。全市统筹资金5.8亿元用于支持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地见效,投入550万元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行动,着力激发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拉动有效投资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是积极运用信保基金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6月底,信保基金当年累计为264户次小微市场主体提供增信担保5.1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担保规模基本持平,持续发挥推动信贷资金精准滴灌小微市场主体作用,助力汕尾“百千万工程”。三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扩大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乡村振兴馆-汕尾馆采购人范围,创设“绿美专区”,搭建苗木交易政府采购服务网上平台,引入财政金融工具,创新农业融资担保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

  (五)坚持“抓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完善支出标准化建设,修编完善《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工作,更新现有九大类50个子目的工程指标并新增市政管养及绿化养护二大类费用类造价指标,实现项目标准化、定量化、精细化评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更加透明公开。加快推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出台《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和《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引》《汕尾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文件资料汇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批复程序和操作流程,为各地各单位财务人员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和标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全市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全市2023年以来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保障财经秩序规范运行。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助力推进“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将营商环境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统一标准、市县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等系列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和服务效能“双提升”。

  (六)突出“防风险”,持续规范财政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稳妥推进财政运行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一是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各县(市、区)全覆盖建立“三保”专户,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对支出预算进行全面标识,有效调控基层调入资金安排支出,确保“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不出问题。对高风险地区实施提级管理,由市级对财政支出、人员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前置审核,督促县级制定“增收节支”专项工作方案,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积极、多方统筹资金全面消化银行垫付逾期清算资金14亿元,并通过数字财政严控支付权限,杜绝银行垫付资金行为。对涉及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推行“到企”业务改革,由市级财政直接支付到企业,减少市县财政间资金周转,避免挤占挪用的风险。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密切关注专项债项目收益可行性和合理性,强化优质项目储备,谋划并筛选一批收益水平合理充足的项目,加强项目收益来源和测算合理性评估,关注项目运营主体资质和项目收益的相关性、测算依据、稳定实现路径,避免项目过度“包装”带来的偿付风险。同时加强债务风险动态分析和监控预警,测算债务风险情况,定期通报债务风险情况,紧盯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督促推动尽快缓释风险。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财政职责,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但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建设亟需加强。我市税收收入增长乏力,房地产、建筑、风电设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低迷、下行态势尚未明显改变,将形成较大税源基数缺口;受企业资金困难影响新增欠税持续较快增长、清欠速度赶不上新增欠税等因素,都加大了税收收入的增收压力。土地出让创收乏力,随着近三年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土地交易遇冷,土地出让收入出现大幅度下滑,对“两本”预算收入的贡献减弱,上半年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规模还没恢复到2021年的同期水平。二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由于土地出让形势严峻造成财政收入减少,全市财政可用财力仅能勉强覆盖“三保”支出,“三保”保障压力加大,年度收支矛盾突出,历年财政欠账不断增加,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日益突显,市城区、陆丰市被省纳入重点关注地区名单。三是库款流动性较弱,今年以来,受调入资金实现不力影响,我市各级财政库款维持较低水平,剔除债券资金后保障水平不在合理区间,运转紧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库款余额24.53亿元(其中债券资金13.48亿元),保障水平为0.79倍(剔除债券资金后0.36倍),库款保障水平持续低下将对“三保”资金发放、重点考核领域支出进度等产生不利影响。四是政府债务风险逐步攀升。近年来我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坚持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但目前市本级和部分县区债务率偏高。同时,我市以前年度发行的债券陆续步入还本付息高峰期,财政支出压力大。

  七、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我市全面对标对表省委赋予汕尾“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全新发展定位上体现财政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狠抓财源建设,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更好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财政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力度。一是加强与市税务局协调联动,持续加强涉税费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税费征管存在问题,全力以赴完成全市税收收入35.84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相关税收征管,紧盯高风险行业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加大欠税清理力度,确保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持续推动盘活政府资源资产持续加快推进海砂“两权”出让、工程砂石余渣处置、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出租、风电竞配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谋划组建公物仓,推进罚没财物处置,拓宽非税收入来源。加快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三是抓好土地出让工作。加快推进市区土地出让工作,重点推出海滨大道西、金町湾片区、中央商务区、环品清湖酒店地块,同时清理部分中小地块,向我市乡贤、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荐,并加快历年地价欠款(华润土地款2.33亿元)的催收力度;畅通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出让市场良性循环,规范镇村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强化自建房规划和建设管理,严格监管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转让行为;四是加强国资国企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半导体、高端制造业等产业布局,提升国资国企整体运营效能。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的专业化整合,加速新设立企业的内部治理完善和业务拓展,加快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有效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五是大力向上争取资金。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牢牢把握上级政策机遇,吃透政策要求,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对接争取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做深做细评估论证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进入中央和省级项目库,获得更多资金支持。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主动向上对接争取资金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或下降幅度大的部分县区和部门发提醒函,并加强督查督办。

  (二)严控支出,统筹安排算好平衡账。一是树立党政机关长期“过紧日子”的行动自觉,严格按照“紧十条”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做到能不花的就不花,必须要花的尽可能少花,集中财力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及时调整规范津补贴保障标准,一切财力围绕“三保”做好保障,其他建设性、发展性项目要充分考虑财力情况,坚决杜绝超财力上马任何项目,确保年末收支平衡不出现缺口,不违规新增暂付款挂账。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利用通报、提醒、实地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同时要做好还本付息管理,加大力度清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情况和提取在建债券项目管理费,拓宽债券付息渠道,尽可能减少地方财力负担。

  (三)以“保重”为中心,着力保障大事要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全力保障省、市重大决策落到实处。一是统筹财力支持制造业当家。聚焦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措施,通过对主平台在融资、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等多方面的支持,推进我市打造高质量的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推动我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财政保障,大力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弱项。三是以“头号工程”的势头和力度,高质量推进“百千万工程”。全力做好“百千万工程”财政要素保障工作,探索推进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积极争取现代化海洋牧场一级开发主体扶持“补改投”试点资金,深化财政资金的激励机制,更大力度调动县镇积极性,推动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均衡。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加快打造典型镇、典型村,推动形成连线连片的整体风貌。四是全力支持“绿美汕尾”建设。加大力度统筹债券资金、上级专项等财政资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绿美生态建设为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做好资金要素保障,加快实施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八大行动”,纵深推进“绿美+”融合发展,推进绿美生态示范建设。

  (四)牢牢抓住风险底线,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坚决落实“发展要安全”要求,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挑战。一是要高度关注政府债务风险,把握好举债能力和举债空间,避免超财力承载水平过度举债建设,加强新上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合理筛选关系重大、急需投资、有利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项目。加强债务风险动态分析和监控预警,在新增债券额度分配上,重点向债务率较低、项目储备较好的县(市、区)倾斜。二是要高度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坚持“三保”工作的“两个优先”原则,继续落实对县级财政的提级管理职责,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杜绝银行垫付资金行为,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三是要高度关注严肃财经纪律,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的财会监督力度,杜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筑牢财经纪律防线。

  (五)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聚焦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加快推动我市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管财理财水平。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非建制区预算管理,加快出台汕尾市非建制区预算管理办法,对非建制区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预决算批复和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规范,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二是要继续深化落实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我市3个县(市)全面推行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推动省级资金、指标、库款直达所有县(市),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加强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往来清算。三是要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探索推进成本绩效管理改革,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谋划前期介入事前绩效评估,着重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衡量投入成本,加强成本管控。四是要一体提升全市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指导县(市、区)加强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各县(市、区)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保障基层财政有序运转,力争在财政部2024年度地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保持前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今年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为把汕尾建设成为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汕尾市2024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xls

                  2.汕尾市2024年1-6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xls

               3.汕尾市2024年1-6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xls

               4.汕尾市2024年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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