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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09-30 14:00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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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戴德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和管理工作,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23,26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17%,比2022年增收7,813万元,增长3.63%。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491,2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42%,比2022年减支64,240万元,下降11.57%(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一)。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23,2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2,65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7,9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63,226万元,调入资金147,5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7,898万元(根据省转贷要求,三个区数据并入市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3万元,收入总计1,313,479万元。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491,209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1,1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4,5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86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6,6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523万元,支出合计1,147,982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65,497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二)。

  1、市级收入决算情况

  (1)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3,26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690万元,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完成29,1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91%,同比增长150.4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较2022年减少1.02亿元;二是积极主动向省税务局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免抵调增增值税较2022年增加0.39亿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5,4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7.24%,同比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相关企业利润下降。

  ——个人所得税完成2,2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0.08%,同比增长6.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强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管理和强化新业态从业人员税收监管。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4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2.49%,同比增长7.07%。

  ——房产税完成9,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62.39%,同比增长3.74%。

  ——印花税收入完成2,8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97%,同比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广核补缴的印花税较多,拉高了2022年基数。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完成2,9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86.63%,同比增长9.34%。

  ——土地增值税收入完成9,3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44%,同比下降45.12%,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交易量下降影响。

  ——车船税收入完成2,0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05%,同比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我市积极采取促消费政策,加之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车船保有量增加。

  ——耕地占用税完成2,6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1.09%,同比下降11.35%,主要原因是清理入库以往年度和当年度耕地占用税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契税完成12,5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4.45%,同比增长36.8%,主要原因是全力推动“交房即发证”工作,实现增量房契税增收。

  非税收入完成136,5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49%,同比下降4.04%,主要是2023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同比减少约5.4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612,655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6,090万元,财力性补助48,551万元,结算补助、教育和社会保障、医疗等带有专项性质一般转移支付补425,467万元,专项转移补助122,547万元),比上年减少40,048万元,主要是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有所减少。

  (3)下级上解收入57,938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63,226万元。

  (5)调入资金147,54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76,60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881万元,专户存量资金等其他调入68,055万元。

  (6)债务转贷收入107,898万元。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3万元(属2022年结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2023年度预算平衡缺口)。

  2、市级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47,9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5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2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7.42%。

  (2)补助下级支出31,165万元,主要是对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区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

  (3)上解上级支出544,587万元,其中市对三个省直管县的补助上解376,798万元,对省的各项政策性上解167,789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46,860万元。

  (5)债务转贷支出6,638万元(转贷给城区、红海湾区、华侨区)。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523万元,主要是年度结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补充下一年度预算缺口。

  根据市级部门决算单位汇总统计,市级219个决算单位总支出426,541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十二)。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结转至2023年安排的支出163,226万元,已执行84,318万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如农林水、社会保障、资源勘探信息等方向的支出);收回统筹58,066万元,剩余20,842万元结转到2024年继续执行。

  4、资金结余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零。

  5、市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级财政调整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811,468万元调整到1,143,4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省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转贷收入,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从811,468万元调整到1,143,488万(主要是省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安排支出增加)。已按照市人大审议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6、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3年,市级共收到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612,655万元,预算执行中已安排使用下达497,052万元,执行率81.1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乡村振兴、城乡义务教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补助。尚未使用的115,60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7、市级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未安排预算周转金,未动用预备费。

  8、收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267万元,比年初预算232,658万元减收9,391万元,主要是税收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减收4678万元,非税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减收4713万元。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3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953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时已作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支出缺口。2023年底新增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523万元,用于弥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10、2023年财政绩效情况

  2023年,开展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合计123.33亿元(其中:开展重点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09个,金额合计109.84亿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0个,金额合计13.49亿元),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2024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削减或取消项目预算额度950万元。

  11、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举债融资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财政工作职责,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依法依规举债,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抓好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和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促进作用,努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市本级举借新增债券250,400万元(含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委会,下同),其中一般债券54,400万元,专项债券196,000万元,争取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建设、教育、卫生、交通等项目(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十一)。

  202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36,230万元(2023年省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250,4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348,654万元,加上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85,831万元,减去偿还债务本金348,655万元)。债务余额未超过2023年市本级的债务限额2,536,2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16,15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20,12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39,386万元,分别为振兴基金债务37,200万元和红海湾单位债务2,186万元。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按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市本级全年偿还一般债券本金47,299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解决),一般债券利息已还626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服务费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301,356.4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解决),专项债券利息已还16,17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服务费18万元。

  12、市级财政执行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聚焦“百千万工程”、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各项部署,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1)加强财税收入组织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努力抓好各项收入组织,加强税源培植巩固,加大力度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

  一是狠抓财源建设收入围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发挥财源建设作用,在前期构建“1+1+N”财源建设制度体系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建立完善“四个一”工作机制。督促各收入征收部门落实收入组织计划,加大财源收入挖潜力度,继续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拓宽增收渠道。2023年全市实现工程砂石土余渣处置6宗、收入超3亿元,推动完成2022年底出让的2宗红海湾海砂市县级分成收入尾款3.87亿元入库,完成林地补偿和林业生态补偿收入1.08亿元,实现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处置收入1.05亿元。

  二是加强税收收入组织。出台《汕尾市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方案》,开展税源培植巩固,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跟踪管理,减少重点建设项目税源流失,推动税收收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23年市级税收收入完成86,690万元,增长18.55%。

  三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考核细则,全面调动各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同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制定主动对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两张清单,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跟踪对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积极承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2023年全市共获得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26.69亿元,同比下降0.95%;争取债券资金159.31亿元(新增债券108.5亿元、再融资债券50.81亿元),同比增长28.57%。

  四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出台《汕尾市贯彻落实严格地方预算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压实地方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增强过“紧日子”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制度约束。2023年市级带头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和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约11亿元,把财政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关键处。

  (2)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和加强资源统筹,支持交通、人居、生态、农业农村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一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市级交通运输支出2.06亿元,保障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品清湖南岸段、国道G236线汕尾城区改建段建设。全市交通运输支出8.54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全市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检测工作;国道G228线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服务支撑广汕铁路、汕汕铁路汕尾至汕头南段、兴汕高速二期正式通车。

  二是优化完善城市发展布局。2023年市级城乡社区支出5.73亿元,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支持市区四马路、市区工业大道西段、人行天桥等市政综合工程建设,缩短片区间时空距离,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制定《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措施》,统筹管理上级、本级、债券资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多方合力参与绿美生态建设。2023年全市财政共筹集绿美生态建设相关资金8.11亿元,全市完成造林(林分优化)8.72万亩,新造林抚育11.31万亩,新建10处口袋公园,营造主题林43片,发动社会各界认捐认种苗木13.15万株,完成主干线及其他公路绿化里程132.3公里,打造万里碧道140.5公里,全力支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汕尾样板。

  四是促进乡村振兴提速领跑。在巩固脱贫攻坚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统筹用好涉农统筹整合、驻镇帮镇扶村、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全域乡村振兴。汕尾市2018-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均位列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第1名,实现“五连冠”。

  五是持续推进平安汕尾建设。2023年市级安排公共安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7.16亿元,支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民情地图”应用推广、扫黑除恶、道路安全、禁毒攻坚和反偷渡反走私专项行动,支持推动“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和平安乡村建设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尾建设。

  3加大财政民生投入,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级财政民生支出27.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04%,有效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促进居民就业创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3年市级统筹就业补助等资金0.18亿元,支持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二是推动教育质量提升。2023年市级财政教育支出5.82亿元,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增一批公办学位,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源;支持推进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二期项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新改扩建、深汕中心学校项目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推动绿美校园及教室灯光改造、中小学实验室、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支持卫健事业发展2023年市级财政卫生健康支出2.43亿元,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610元提高至640元;打造社区(村居)心理关爱项目点、新建改造医养结合机构,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保持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新生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现妇女儿童相关疾病早防早治;开展精神病患者救助行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支持深汕中心医院二期、深汕中医医院、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提升本区域医疗水平。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23年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亿元,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61元、每人每月684元提高到732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739元、每人每月476元提高到51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479元提高到1538元、每人每月1095元提高到1172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949元提高到2017元,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313元提高到1359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88元提高到19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52元提高到261元,有力保障和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开展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一批镇、村养老服务中心(站)示范点。

  五是提升文旅服务能力2023年市级财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亿元,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支持市文化中心开工建设,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六大工程”实施,支持开展“坐着高铁来赶海”“周末游汕尾”等文旅宣传活动,擦亮“善美之城”城市品牌。

  是落实省市民生实事。2023年市级财政投入3.08亿元保障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投入1.12亿元配合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详见附表十三)。

  4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优化财政管理体制。在对接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延续实施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优化市对城区、红海湾开发区海砂和工程余渣出让收入分成,将红海湾电厂税收收入市级与红海湾开发区分成比例从84% :16% 调整为70% :30%,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顺利完成公共文化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绩效+评审+监督“三把利剑”联动作用,开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20宗,评估金额合计123.4亿元;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2024年市级项目入库(绩效目标)事前预算绩效评审570个;发挥事中绩效监控的穿透式监管作用,开展24个债券资金项目事中绩效运行监控评价,合计评价金额7.59亿元;探索推进“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结果互用、信息共享,开展119个2022年度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合计123.33亿元。全省首个实现市县两级全面上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模块,切实提高绩效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相关经验信息在《广东政务信息》刊载。

  三是纵深推进投资评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推动财政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工程估算、概算审核,加强县区评审改革工作督导,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度,修订完善《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纵深向县区推广应用“阳光评审”信息系统,促进投资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完成各类评审业务共2328宗,审核金额452.95亿元,核减金额53.11亿元,平均核减率11.73%,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升级打造汕尾乡村振兴馆2.0版,帮助百余家企业、商户零成本入驻,上架特色产品700余款,2023年实现销售额336万元,增长41.28%。深化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等助企纾困举措,2023年实现线上融资5076万元。在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我市政府采购相关指标得分排名全省第5名、粤东西北地区第1名。

  5)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把安全发展贯穿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严把新增债券入库关口,杜绝过度打包债券项目,用足用好新增债券。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化债主体责任,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风险。

  二是坚持兜牢“三保”底线。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力度,有力支持基层增加可用财力,不断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落实“三保”资金专户、标识监控等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和监测预警,压实各县(市、区)责任,保障基层“三保”支出。

  13、人大决议及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2023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增强财政政策效能和可持续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树牢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内容。市财政局对市人大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加以贯彻落实。2023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25件,均为协办件,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教育、粮食生产、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着力解决代表、委员们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圆满完成了2023年提案建议的办理任务。

  14、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1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制定出台《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财政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配合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2)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依托“数字财政”线上监控模块,加强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并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核查监督,形成线上监控与线下监督相结合的常态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3)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全市“一盘棋”理念,加强县级财政管理,加强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的监测和指导,及时发现和提示存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汕尾市连续2年(2021年、2022年)获得全省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第1名。陆丰市在财政部2021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全国第80名,2022年度排名全国第29名,连续两年排名进入全国前200名。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101,45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27万元,上年结余118,5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12,356万元,收入总计841,235万元。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209,782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8,3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1,3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62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80,000万元,调出资金76,606万元,支出总计783,188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58,047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三)。

  1、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841,2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9.07%。主要情况如下:

  (1)2023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4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36%。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2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4.69%。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7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9.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9,7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82%,同比增长37.28%。主要是新增星合置业(汕尾)有限公司土地出让价款14750万元,2023年先上缴一半。

  ——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3,4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1.98%。主要是彩票销售额超出预期目标。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1,7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43%。主要是2023年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及时足额缴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5,4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7.73%。主要是由于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代征的市区污水处理费2023年8-12月合计1877.5万元没有在当年度缴款(于2024年2月上缴),影响收入完成。

  (2)上级补助收入8,827万元。属于省对我市的转移性基金补助收入。

  (3)上年结余118,599万元,主要是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结余。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12,35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建设、教育、卫生、交通等项目。

  2、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各项支出合计完成783,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0.48%。主要情况如下:

  (1)2023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9,7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8.93%。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1,47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58,584万元(主要是安排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开发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895万元。

  ——其他支出133,671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459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21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1,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4,247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66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8,382万元,主要是对城区、红海湾开发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土地分成预拨款)。

  (3)上解上级支出7,062万元,主要是省对三个直管县的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80,000万元,主要安排支持基础设施、乡村振兴、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项目建设。

  (5)调出资金76,606万元,主要是提高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结转至2023年安排的支出118,599万元,年末结余445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结余。

  4、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财政调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907,381万元调整到651,768万元(主要是增加债务收入,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从907,381万元调整到651,768万元(主要是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增加债券转贷支出)。已按照市人大审议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3,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1万元,收入总计3,974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62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万元,调出资金2,881万元,支出合计3,57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友谊宾馆经营亏损补贴(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四)。

  3、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23,373万元调整到3,974万元(主要是由于市国资委属下投控公司等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以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从23,373万元调整到3,974万元(主要是收入减收相应调减支出)。已按照市人大审议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511,85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6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77万元,本年收入总计515,100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473,889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4万元,支出总计474,506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结余40,59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22,78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3,378万元(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五)。

  二、2023年全市决算草案

  在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正式编成的基础上,全市财政总决算也已汇总编成。借此机会,我汇报2023年全市财政总决算的汇编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汇编决算,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5,1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48%,增长8.52%,增幅排名全省第六位。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64,38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49%,下降10.21%(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六)。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665,19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66,9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0,824万元,调入资金425,3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9,0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18万元,收入总计3,868,974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2,664,381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652,1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4,9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06,169万元,支出合计3,497,588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371,386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297,17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2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04,056万元,上年结余133,559万元,收入总计1,855,075万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1,196,520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7,06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34,056万元,调出资金153,048万元,支出合计1,790,686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64,389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八)。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30,14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29万元,上年结余287万元,收入合计30,556万元。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9,671万元,加上解支出56万元(主要是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调出资金20,373万元,支出合计30,100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456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九)。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623,09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77万元,本年收入总计626,373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585,243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6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586,837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结余39,53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88,2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7,787万元(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十)。

  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提质压力大。我市财政经济底子薄弱,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足,产业结构不优,缺乏骨干税源;加之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增长的持续性、稳定性不强,财源建设任务艰巨。财政支出保障压力持续增大。当前全市“三保”需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可用于安排其他专项经费和发展经费十分有限,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三是财政绩效管理意识不强,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改革推进力度仍需加大。四是政府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与日俱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重道远。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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