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注协〔2021〕195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现就开展我省202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入会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非执业会员。2021年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深圳地区的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自行组织实施。
二、年检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是否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否受刑事处罚;
(四)有否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收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五)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年检方式
为方便会员,简化年检工作流程,我省非执业会员年检采取网上年检的方式。各非执业会员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参加年检(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一)微信公众号申报。
关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栏,选择“会员年检”,进行申报。
(二)电脑端(网页)申报。
电脑端登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gdicpa.org.cn/)首页“非执业会员管理”专栏,进行申报。
(三)现场年检。
对于不具备条件进行网上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可填写《2021年度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基本情况表》(附件2),持非执业会员证到所属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年检。
五、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可自行登录非执业会员管理系统查看年检结果。年检通过的非执业会员可下载“年检通过二维码”,自行打印后贴在非执业会员证书“年检记录”页面作为年检通过凭证,协会不再加盖年检合格章。
六、原已入会非执业会员更换证书
根据中注协《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会协〔2020〕34号)要求,非执业会员电子证已全面上线使用,已有纸质证书自2025年12月31日起失效,请2021年之前批准的非执业会员及时线上领取电子证书。我会已发布《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由省注协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所属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审核工作,系统操作手册另行发送。
(二)根据中注协通知要求,2021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三)首次登录非执业会员管理系统的会员需完善个人信息后再提交年检。非执业会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的,请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由所属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确认。
(四)为进一步加强非执业会员服务,请各市注协利用开展年检工作的契机,将本地区非执业会员底数摸清,并建立好畅通的联系渠道。
(五)年检结束后,请各市注协填写《202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2022年1月7日前上报省注协。
(六)年检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省注协会员部或所属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附件2:2021年度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docx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