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汕尾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4年1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单位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已制定出台《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汕尾市村级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升现代财政治理存在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履行预算编制审核职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单位财会人员及预算相关科室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管理文件,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会、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完善项目经济分类细化工作,根据项目及功能分类科目的特点和内容,结合预算管理要求,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的功能分类科目,预算收支编制中做到完整编制。加大对预算编制审核审查力度,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促进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
2.关于“决算公开审核不够到位”的问题
及时组织人员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对账务与公开事项进行比对,修改完善并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3.关于“项目预算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台账内容、格式和填写要求,确保台账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定期检查和更新台账,确保台账信息与实际相符。三是引入台账信息化管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现“阳光评审”系统全面上线,将基建投资项目造价评审的业务申请、受理、审核、复审、流转、定稿、归档等工作全过程全覆盖纳入系统建设,提高台账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关于“对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资产支付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实施《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全面系统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提醒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三是印发《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引》《汕尾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文件资料汇编》,为各地各单位推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四是在汕尾开放大学举办汕尾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各地各单位财务人员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印发《关于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各科室发函提醒对口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5.关于“省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偏慢”的问题
一是及时指导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额保障主管部门已申请资金的支出需求。二是通过不定期现场督导、召开县(市、区)支出进度通报会以及书面通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
6.关于“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汕尾市村级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规范农村财务报销程序,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负面清单,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农村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实务”等方面,对全市56个镇(街道)村(组)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和经办人员近160人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公开工作“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测评”机制,组织力量对863个村(社区)财务公开情况开展全覆盖线上检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至村(社区),指导各地及时落实整改。四是对“善美村居-财务收支(我要看账)”小程序进行全面升级优化,创新上线“我要看账动态公示”模块,优化发票上传和公开审核模式,为镇村执行“先公开,后报账”提供技术保障。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仍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管督导,提升政策执行力。通过乡村振兴馆-汕尾馆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各采购预算单位完成年度预留份额填报及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馆-汕尾馆有关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单位按时完成年度采购任务,督办提醒长期低于采购进度或未开展采购活动的单位落实采购份额。联合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汕尾分局、市供销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馆-汕尾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全年食堂采购总额10%的预留。对于通知后仍未填报的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单位填报预留份额信息。梳理平台已注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鼓励未注册单位进行汕尾馆注册采购。二是强化源头管理,提升平台购买力。严格把控上架产品价格,不定期检查平台价格是否高于市场价,对于发现价格虚高的产品进行整改或下架处理,维护市场价格体系,保障各采购单位权益。从需求端发力,在确保各级预算单位按时开展采购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国企等企事业单位通过工会采购和食堂预留采购份额的方式采购乡村振兴馆-汕尾馆农副产品,扩大平台采购人注册量和成交额,不断提高平台购买力,强化消费振兴实际效果,全力打造“汕尾馆”成为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主阵地”。积极鼓励各预算单位工会通过“汕尾馆”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三是畅通产销渠道,提升助农服务力。贯彻落实《汕尾市“乡村振兴,政采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借助“汕尾馆”宣传展示、销售推广、物流仓储功能,推介我市农业品牌,有效拓展名特优新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引导预算单位推荐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村的农副产品至“汕尾馆”,不断将平台服务触角延伸至镇乡村,打通政采促农最后一公里。
8.关于“贯彻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数字化管理,严格落实预算单位支付电子化要求,依托数字财政系统,明确规定集中支付制单、送审、签名、签章、支付(清算)回单等岗位管理职责,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全链条各环节审核管理。二是出台《市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导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三是建立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款管理长效机制,修订《汕尾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划》,对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划转不合规、结算异常的业务纳入动态监控警示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四是多次发出《关于要求将违规资金上缴国库的通知》,责令相关单位将违规划转的资金84.97万元上缴国库。
9.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各科室发函提醒对口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二是出台《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明确资产交付的定义、范围、交付时限,非经营性和经营性项目资产交付的具体要求和财务处理方式。三是印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批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进度。四是印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加快推进汕尾市区汕尾大道配套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转固工作的函》,要求市代建中心加快推进汕尾市区汕尾大道配套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送审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做到应转尽转。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严实,单位内部运行控制管理存在差距方面
10.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赴惠州监狱开展现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纳入党纪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活动学习安排。三是坚持教育预防、防微杜渐,做好教育、提醒、预防等基础工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年轻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廉政谈话会、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新任职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会,共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00余人次。
11.关于“抓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及时纠正更换不规范文件。二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公文处理规定,增强规范办文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支部纪检委员参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集中学习。
12.关于“内部审计监督质效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交流学习,主动前往市审计局内审科交流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召开局内审工作学习会议,学习《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修订《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汕尾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内审工作业务能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内审工作业务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内审计划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履行内审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全省财政系统业务骨干提升财政监督能力专题培训班暨财会监督人才库集训,提升内审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3.关于“抓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直面“未按期进行换届”问题,在局党组指导下,迅速组织人员成立筹备组,草拟《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理事、监事成员选举办法》《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正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完善修改《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修订案)》,酝酿协会理事会候选人。于2024年6月29日召开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按程序选举出汕尾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领导班子,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14.关于“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汕尾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科室和下属单位采购管理。二是印发《通知(办公用品计划报备)》,进一步强调并明确财务室人员统一采购办公用品。
15.关于“财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统筹力量解决历史遗留挂账问题,目前已完成挂账核销。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将相关固定资产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文件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统一处置,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
17.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完善预算审核执行制度,对提交工程材料严格审核,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根据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完成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并扫描入档,加强文件档案管理和数字化管理。
18.关于“食堂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按规定签订市财政局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协议。二是制定食材出入库登记管理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对不符合规定的用餐人员进行清理,并启用新食堂管理系统,实现食堂规范化管理。
19.关于“‘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仍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汕尾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发挥刚性作用。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2023年一般性支出数同比减少9.13%,2024年上半年一般性支出数同比减少19.02%。
20.关于“主责主业依赖‘第三方服务项目’”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第三方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的项目,结合实际控制购买服务数量。二是大力压减第三方服务项目经费。2023年市财政局第三方服务经费同比2022年减少13.92%。其中,在绩效管理方面,由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质量”,由注重“覆盖率”转变为注重“精准度”,压缩经费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存在不足方面
21.关于“抓机关党建不够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共汕尾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22.关于“机关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召开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本单位2023年度工青妇工作汇报。二是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党支部进行督导检查。
23.关于“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责令市财政局相关党支部修正入党相关材料,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档案材料。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市直机关工委发布的党务培训课件《扎实做好机关党务工作 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熟练掌握党员发展程序。三是制定《市财政局发展党员指引》,为规范发展党员提供制度支撑。
24.关于“选人用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的问题
一是积极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来已完成2批次职务职级提拔晋升工作,共提拔11人次。二是涉及混岗的同志已经全部返回原编制所在岗位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已将相关人员调整岗位。四是组织学习“试用期”规定相关文件,为用人决策提供政策保障,增强执行公务员试用期规定的严肃性。五是出台实施证件流程管理图,规范出入境管理工作,加强出入境工作全流程监控。对新入职公务员的出入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和办理备案手续,及时开展出入境管理规定及保密安全教育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财政局党组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统筹结合,全力抓实巡察问题整改。根据市财政局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继续严格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把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抓住结合点,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注重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力争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套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324171;邮政信箱:汕尾市财政局,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swczbgs@126.com。
中共汕尾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