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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02-01 11:41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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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汕尾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部署和《汕尾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法治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我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吃透精神内涵、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和巩固党的领导。我局党组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原著原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2月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创法治财政建设新局面。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好财政法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发挥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局主要领导主持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究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度财政普法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等财政法治工作。四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落实,以“第一议题”学习为重要抓手,实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凝聚依法行政意识,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2020年召开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27场次,组织法治专题讲座3场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1次。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汕尾市财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从四个方面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什么、怎么做,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绘好“时间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二是加强集中教育,5月22日召开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行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一集《擘画蓝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继续保持整肃“为官不为”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行动,推动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向纵深发展。设立“曝光台”,公开曝光违法违纪案例和各种作风问题,产生强大震慑力,做到把全体干部职工置于党规党纪的约束之中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及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坚持用严管体现厚爱,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持重大节日前发送廉政短信或通知,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过节。今年我局向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发送廉政信息6次。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力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此项工作与财政主要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多次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及时调整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指导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三、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认真履行法定职,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我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冲击,多措并举抓收入,努力克服减税降费等带来的减收影响,努力挖潜增收,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01亿元,增长8.39%,增幅居全省第4位,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43亿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年、“项目双进”会战年、营商环境优化年“三大行动”,大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支持做好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等中心工作落实,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支持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稳就业”、支持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在省各地市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评中,我市成为综合考核得分全省靠前的6个地市之一,获得省奖励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激励资金2000万元。

      (二)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财政预算“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向县级延伸,出台《汕尾市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市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树牢“先谋事后排钱”“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理念,做实做细财政资金项目库,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的要求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管理、重点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七个环节的管理。

      ()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我局“三定”方案有机衔接,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将财政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明确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贯彻落实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工作,今年我局共承接省级委托市级办理事项13项,重心下移事项8项。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会计科增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进一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不断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全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目前我局在政务服务网有除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许可等7项事项,已全部实现可网办和最多跑一次,审批时间压缩率、预约办率和即办率均达到要求,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四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工作,凡法律没有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取消,对于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以当事人告知承诺、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电子证照核验等相关方式进行取消或代替,目前我局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落地进度全部完成。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标准,落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集中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机制等各项改革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线“汕尾市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及监督系统”,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六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便利化,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落实预审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

       ()健全财政法治,发挥财政法治服务职能。一是制定《汕尾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规范拟出台政策文件的内部审查工作,由局法规科进行审查,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二是充分借助法律顾问为财政事业建言献策。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涉法事务提供咨询和意见支持,今年在政府采购领域聘请资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

      ()严格规范财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做出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保证执法质量。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管理,依托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持证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现有持证人员32名。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推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名录清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的提升,遏制任性检查、检查扰民、检查不公等现象。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全覆盖的案卷评查工作,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六)强化财政权力制约监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告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工作,今年我局协办省人大议案7件,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11件,均为协办件,主要涉及教育、农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融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着力解决代表们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协提案共19件,其中,承办1件,协办18件。今年,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发布126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48条,财政局门户网站570条,重点领域信息发布295条,财政微信公众号153条。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分类处理群众诉求的指引,根据《汕尾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管理办法》指引,局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法规科审核,以书面告知和电话告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答复和送达,并将办理结果统一归档,今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群众留言和单位邮箱留言23综,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七)扎实开展财政普法活动,实精准普法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幕等多种媒介,开展财政法治宣传。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段,通过主题活动、发放资料、专题培训等方式,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象化、具体化,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广东财政大讲堂”宪法知识学习辅导报告会;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暨减税降费宣传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送书上门等方式,向社区群众普及和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减税降费方面的政策内容,推动社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培训。今年以来结合“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制订《汕尾市财政局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举办民法典学习专题讲座,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三是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统一考试,通过开展这些形式多样的财政普法学习活动,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促进财政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四是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针对今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大力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从疫情防控科学知识、法律、优惠政策和政府采购便利化措施等方面开展宣传。五是我局领导走进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访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推动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今年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遗余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方式、覆盖面不够;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主动对标找差距,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创新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降低成本;认真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事权关系;全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不断推进财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有力保障执法工作开展,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的新常态,通过多媒体形式,落实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依法理财综合法治意识。深入贯彻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提升预算法治意识,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依法公开预决算。及时修订和清理与《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不一致的规章制度性文件,确保依法合规理财。

        ()加强普法工作的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普法宣传和教育,制定工作方案,科学指导全市财政普法活动开展,更好地服务全市财政改革管理。

 


汕尾市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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