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在海丰大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鸟类。
汕尾日报记者 郑志聪 摄
六月的汕尾,景色宜人,绿意奔涌。行走在这座滨海之城的街道上,入目皆是风景。远望群山峭拔,芳草苍翠,绿树葱茏;近览湖光潋滟,水鸟翩跹,浅鱼闲游。生机盎然的胜景后面,洋溢着人们享受生态红利的幸福与喜悦,更体现着全市上下把生态文明建设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的责任与担当。
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我国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以“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为主线,凝心聚力,咬定目标,统筹推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诠释责任和担当,厚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为奋力建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过去一年,汕尾生态文明建设再创佳绩。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3%,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96.2%的比例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4,连续七年排名全省第一;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七年全面达标。我市黄江河海丰西闸国考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市41个市级、县级、乡镇级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继续保持“优”级别。
综合施策促整治 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市大局的突出位置深入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制定实施《汕尾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突出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水污染防治是关键一环。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工程系统治理、污染源头控制、应急综合整治三大措施为抓手,全面开展黄江河西闸、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组织各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并落实全面整改,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农业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排查范围涵盖全市河流29条、水库46座、城市湖泊1个,河流总长度约636公里。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蓝天指数”是城市吸引力、竞争力和宜居度的一部分。如今,“汕尾蓝”已经成为我市的靓丽名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深入调整产业布局,严控高污染高排放产能;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储能等新能源。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风电80.39万千瓦、水电17.9万千瓦、光伏发电19.065万千瓦。
扎实打好净土防御战。保护好土壤环境,为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同时,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编制印发《2021年汕尾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落实隐患排查要求,截至2021年底,全市24家涉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
狠抓落实不松劲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
每当夕阳西斜,携老伴在海滨大道漫步纳凉是家住市区湖景花园黄先生的一个习惯。“现在臭味散了,死角污水也没了,重新走在海滨大道上,心情都是舒畅的。”说起盐町头码头边上的环境改善,黄先生连连赞叹。
原先,市区海滨大道盐町头码头边上排洪闸口不时散发刺鼻气味,极大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接到省环保督察交办的该问题信访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响应,认真调查核实,第一时间推动现场污水溢流和臭味现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是我市全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督办作用,以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群众重点关注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市有关部门开展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蓝剑”“绿剑”“铁拳”三大专项行动,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坚决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从严从细从实从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问题整改。
为进一步破解难题,我市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工作,梳理排查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问题清单,并多次组织分析研判,梳理出我市整改形势严峻的突出问题“3+9”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主动地真抓真改、实抓实改。如排污口臭味扰民、破坏山林等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此外,通过日常监察、资料调度、现场调研等摸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导督办,真真正正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切实实提升了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准织密保护网 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法治监管力度
组织市、县、镇执法人员出动1136人次,依法查封“散乱污”企业54家,拆除畜禽养殖场7家,责令整改80家,立案查处6家……这一组数据,是我市在开展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专项执法行动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统计。
环境执法是环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对此,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不断转变优化并依法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服务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守护青山绿水。
在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上,我市坚持从严执法主基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企业-县-市-省生态环境部门四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值守工作机制,实现线上远程监控、线下执法联动精准监管,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陆丰市甲子周边地区非法电镀作坊整治、非法电镀行业污染排查整治、疫情防控常态化、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利益;按时开展饮用水源、国考省考国控省控断面、湖泊水库、农村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等;做好镇街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梳理出17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到镇街实施,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切实实守护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134人次,检查企业3808家,立案142宗,作出责令改正146家,下达处罚决定113宗,罚款金额约552万元,查封扣押20宗,限产停产案件1宗,移送行政拘留7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宗。接到环境信访投诉861件,已全部办结。我市以最大限度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筑牢环境法治防线,彰显执法“温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回望来时路,启航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市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竭力打造碧水青山、蓝天净土的山海湖城,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谱写美丽汕尾新篇章。
汕尾日报记者 陈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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