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长者易用专区 > 热点关注

5月1日12时起进入为期三个半月伏季休渔期 全市共8134艘渔船回港休渔

信息来源:汕尾日报 时间:2022-05-02
字体: [大] [中] [小]

休渔的渔船停泊在城区马宫港。

陈晓铭  摄

  汕尾日报讯(记者 陈晓铭 通讯员 缪帆) 今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休渔海域范围为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和所有涉渔乡镇船舶。据统计,全市2512艘国库渔船、113艘港澳流动渔船、5509艘涉渔乡镇船舶已按时回港休渔。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强化伏季休渔执法协作,有力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5月1日12时,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汕尾海警局在龟龄岛海域举行伏季休渔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并立即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行动出动7艘执法船艇、86名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向红海湾海域、碣石湾海域、甲子渔场等多个方向开展拉网式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休渔规定行为。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汕尾海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休渔期间,将按照“船进港、人上岸、网封存”的管理要求,查处休渔期未按时回港渔船,检查海上作业的免休渔船,严格整治免休渔船“钓改休”“钓改拖”“带病出海”、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利用“三无”船舶违法捕捞行为及使用定置网、绝户网、长城网等禁用渔具和电、炸、毒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