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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取消利率下限

信息来源:汕尾日报 时间: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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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思明 通讯员 汪子莎)近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汕尾市分行获悉,我市首套和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降至不低于15%和不低于25%,并取消利率下限。

  据悉,2024年5月24日起,我市住房信贷政策有以下调整:一是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二是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三是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四是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在2024年5月24日后(含2024年5月24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均可按以上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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