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办发〔2019〕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26 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我市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准备迎接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积极配合省考评组于2019年5月6日至7日实地开展考评工作,顺利完成了考评各项任务,取得良好等次。
二、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2019年5月22日至24日,分别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领域进行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整改,相关部门表示要认真落实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指标任务。
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指标体系一(任务分工表)》和《加扣分表》涉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任务进行逐一梳理,逐一查找相关佐证资料,建档保存,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指标任务。
四、加强协调督促指导,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工作。截止至2019年1月31日,市直有关单位全部完成2018年度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示任务。
五、适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需要,发放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2019年3月19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广东省行政执法事项编码规则(试行)》等七项行政
法信息化标准。
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19号)、《汕尾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汕府〔2019〕40号),市司法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的通知》(汕司〔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市司法局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各县(市、区)督促指导“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市共有150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通了账户,并依法公示了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全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了1821条行政执法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行。
七、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制度。2019年5月14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新开户和用户调整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司函〔2019〕38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市报送新开户和用户调整变更相关材料的有关单位合计68个。
八、严格落实考试纪律,认真组织考试工作。2019年10--11月,我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以及汕尾开放大学加强工作对接,严格落实考试纪律, 2019年,我市参加考试2336人次,合格率达到72.50%。
九、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证件管理。2019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经申请已领到和提交省厅办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共549张。
十、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9年12月9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汕尾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汕司函〔2019〕123号),对市直各行政执法主体2019年度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4类案卷进行评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2019年,我市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来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汕尾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奋力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