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的期限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关于陆河县河田镇螺河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的结果公告
我局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陆河县河田镇螺河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6日止。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及异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