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nowy
留言日期:
2021-05-21
主题:
关于特殊门诊
内容:
请问关于克罗恩的特殊门诊什么时候才能够报销?什么时候才能审核?能报销多少?(分市内和市外)要什么资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5-21
答复时间:
2021-05-27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相关规定,汕尾市医保局结合医保基金情况,经研究分析、参照云浮、肇庆等其他市好的做法,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及经市司法局审核,制定了《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将汕尾市门特病种从原来的22种扩大至53种,其中包括克罗恩病,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并将汕尾市新增病种(包括克罗恩病)特定门诊待遇追溯到2021年1月1日,不会影响参保人待遇;

  2、克罗恩病特定门诊治疗汕尾市标准为: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限额为800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限额为5000元;

  3、《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如你在市内治疗可在7月1日后在汕尾市符合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申请办理克罗恩病特定门诊资格;如你在市外治疗,可在7月1日后在参保地医保中心领取表格,并提供诊断证明、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化验报告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审核后,符合资格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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