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子心谷
留言日期:
2021-04-22
主题:
工龄认定的疑问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18年通过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公开招聘,入职海丰县公平镇卫生院的事业编的人员,就是关于工龄认定的疑问,我入编前在广州上班,有十二多年的企事业社会保险,有劳动合同,但办理工龄认定的同事告诉我还要之前工作的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三者不能缺一。疑问就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6〕165号)规定,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到机关工作后,其缴费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根据这规定并没有提到介绍信。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22
答复时间:
2021-04-23
答复单位: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6]165号),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或全民所有制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缴费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办理工龄计算审批手续,以本人的人事档案记载及历史资料为依据,并同时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报送人社部门审核。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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