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vd
留言日期:
2020-09-17
主题:
拖车没告示与通知哪里取车,什么单都没
内容:
2020年9月17日。
今日上午,本人于新城中学公交附近(很久没用)停放一辆电动车。该地无人流,车流,且停放于可放区域内。本人认为交警为完成指标任务,将本人电动车拖走,无任何告示,没通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此做法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困扰,希望汕尾市城区康平路交警能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