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秋秋秋
留言日期:
2025-11-17
主题:
异地公积金可否申请汕尾商转公?
内容:
夫妻二人均为深圳公积金缴存户,在海丰商贷购有一房,近日汕尾公积金发布商转公政策,不知是否适用?如适用需要什么材料证明?另外,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以什么标准作为计算呢?盼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17
答复时间:
2025-11-23
答复单位: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留言。

一、目前我市已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符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情况,并取得原商贷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贷。

二、商转公申请材料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等);

(二)用于还款的一类银行卡;

(三)购房全款发票;

(四)个人(家庭)房产证明;

(五)职工原购房合同(二手房可不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六)职工原商贷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

(七)个人征信报告(已婚夫妻须双方提供)。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贷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一)职工原商贷还款记录、还款计划(打印近一年记录和近一年计划,记录和计划需包含已还本金和剩余本金);

(二)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银行需盖章,可盖贷款部门印章);

(三)其他所需贷款材料。

以上材料如中心能够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数据共享和人脸识别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的,申请人可不用提交相关材料。

三、商转公的贷款额度计算标准:

商转公贷款申请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额度取万元整),取最低值为最终可贷额度:

1、不超过当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不超过原商贷本金余额;

3、不超过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若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本地区域的业务管理部电话:

管理部

市城区

海丰县

陆丰市

陆河县

电话

0660-3693865

0660-6600102

0660-8826400

0660-56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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