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孙女士
留言日期:
2024-12-23
主题:
关于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内容:
我父亲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需在惠州市进行住院手术,了解到目前省内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想确认未备案与提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这两者之间住院报销比例是否有差异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23
答复时间:
2024-12-27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临时在异地联网医院住院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长期居住和持本市转诊证明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同市内同级别医院(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80%、三级75%)。其他临时异地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别医院基础上降低20%。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9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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