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打工仔
留言日期:
2024-10-16
主题:
汕尾城乡居民医保异地门诊备案以及报销
内容:
老人是汕尾城乡居民医保,现随子女在深圳异地长期居住,因老人有三高长期使用药物,需定期在深圳门诊社康看病,请问能否使用异地汕尾城乡医保?如果可以具体如何办理(是否需要做异地就医备案)?后续异地深圳社康门诊药物等治疗费用报销,是否可以在异地深圳社康门诊直接结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6
答复时间:
2024-10-21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现阶段,我市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结算已全面放开,无需备案,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医院收费人员明确使用汕尾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涉及门慢门特治疗,需办理门慢门特认定,并在市外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享受相关待遇。如您家属确有异地长期居住事实,涉及住院治疗联网结算的,可在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类型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并按提示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

  具体事项已致电告知,您如有其他医保事项咨询,欢迎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9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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