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施女士
留言日期:
2024-08-12
主题:
异地住院报销
内容:
我妈交的汕尾城乡居民医疗380元那个,这两天检查出结肠癌,在广州住院,我也给她备案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还需要做什么吗?只需要备案就行了吗?请问后面办理结算报销比例多少?另外我们没有转诊证明会影响报销比例吗?我最终的诉求是想报销的时候有80%以上,因为手术住院医药费很昂贵,希望能报销多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2
答复时间:
2024-08-18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凭有效身份凭证(如:身份证、社保卡等)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医院结算窗口直接联网结算。

  本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持本市转诊证明的备案登记后,符合报销范围内,异地各级别定点医院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为85%、二级为80%、三级为75%;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时,未持本市转诊证明或直接到异地就医的,符合报销范围内,各级别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相应降低20%。

  相关情况已致电告知您,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9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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