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汕尾人
留言日期:
2024-05-17
主题:
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医保办法及医保待遇如何
内容:
问题1:汕尾市户籍人员,无固定职业,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吗? 如何参加?费用每月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无个人账户?享受的待遇又是哪些? 问题2:我之前了解过可以在“粤税通”可以办理,但是选择是“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那这个保险只能住院时才能享受医保报销,门诊看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吗? 问题3:从原民营企业离职后(在职期间参加企业职工社保),待业期间能否直接个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没待遇等待期限制? 后如再次受企业聘用参加企业职工社保医保,医保待遇有没限制(如等待期)?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7
答复时间:
2024-05-21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汕尾市户籍人员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1)线上办理方式:搜索“粤税通”小程序,进入界面后点击左上角定位“汕尾市,点击下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缴费登记”→“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或“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即可;(2)线下办理方式:前往税务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2024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609 元/月,下限为 4322 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采用单建统筹的参保模式(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无医保个账收入),缴纳职工医保的费率为 4.8%,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医保缴费金额最低为4322*4.8%=207.46元/月。

  二、您在“粤税通”办理选择的险种“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不管是门诊(包括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还是住院都可按规定进行报销,在本市就医,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住院待遇支付政策为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9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90%、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85%(参保人若未持本市转诊证明或直接到异地就医的,在同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门诊待遇支付政策为职工医保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为7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729元。

  三、职工医保按月缴费,在职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您从原单位离职后,待业期间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如您已连续参加我市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设置1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感谢您对汕尾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0660-360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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