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露
留言日期:
2023-07-01
主题:
公积金二套房
内容:
本人婚前18年在陆丰的买了一套房,用组合贷的形式(公积金➕商业贷),目前还未结清还在还款中。22年本人公积金从陆丰转到汕尾存缴,现婚后2023年想在汕尾以夫妻的名义买多一套房,是否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额度多少?我配偶在汕尾的部队,无房产,那是否可以在汕尾使用部队公积金+本人公积金(二次公积金贷款)进行贷款?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1
答复时间:
2023-07-05
答复单位: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留言。

根据您以上的描述,您目前已经使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还中。如果使用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需第一套使用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并且申请第二次公贷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名下的第三套房产。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部队公积金与当地的公积金无对接,不能享受当地公积金政策。

如果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电话:0660-3334223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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