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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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佳佳
留言日期:
2022-12-09
主题:
异地医保报销
内容:
我是深汕合作区的职工,但单位买的是汕尾的医保。我想在深圳市三级医院做海扶刀消融手术,需要住院,费用大概在1W3左右,请问报销比例为多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2-09
答复时间:
2022-12-12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深圳市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扣除起付标准800元及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属汕尾市市外定点58家)报销比例为85%;其余(属深圳市当地医保定点的)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注:汕尾市市外定点58家医疗机构名单可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便民服务→《汕尾市外定点联网医疗机构(更新)》查询)。

  二、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具体操作为: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填写参保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报销;如因特殊情况未联网报销,请提供住院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以及社保卡(银行卡)等材料到市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手工)报销。

  三、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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