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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5006924562785/2025-0020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4-05
名称: 汕尾市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清明假期防火勿松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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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清明假期防火勿松懈

发布日期:2025-04-05  浏览次数:-

  我市已出现明显降雨,干燥天气缓解,4月5日,全市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解除。气象部门预计,未来三天,我市云量增多、湿度增大,5-6日有小雨。根据《汕尾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自4月5日9时30分起,将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森林火灾IV级应急响应。

  清明假期仍未结束,群众扫墓仍会持续。请各地各部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疲惫厌战心态,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防”字当先、“严”字当头,严格落实各项巡查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

上香、烧纸、吸烟、燃蜡

野外用火、疏于看管引火情
祭祀为何惹了祸?
又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清明节前后
烟火不燃,温情不减
守住防火红线,才是最好的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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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汕尾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