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采购车辆加油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1526预算金额:9,000,000.00 元采购品目:车辆加油服务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张武彬项目负责人:洪广宇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公安局采购车辆加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1-0152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采购车辆加油服务。
三、采购预算:9000000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11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11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承诺无须采购人提供场地进行加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武彬
电话:0660-3363232 电话(传真):0660一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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