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警务资讯 > 警务要闻
    5月16日起生效!内地与澳门将“互认驾照”
    2023-02-22 15:4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内地与澳门签署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


      近日,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协议将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

      根据签署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内地与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对持有效正式澳门驾驶执照的澳门永久性居民,持正式澳门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可以直接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持有效内地纸质驾驶证人员,在入境澳门14日内可直接驾驶规定车型,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

      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将直接惠及内地与澳门旅游、探亲等人员,更加便利内地和澳门居民驾车出行,更好促进内地与澳门交流发展。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内地与香港已经实现了驾驶证互认换领。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将大大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往来,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公安部将积极指导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内地与香港、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居民驾车出行。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