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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召开“锻造‘四有’队伍 激发奋进力量”青年民警座谈会
    2022-11-03 09:1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为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打造“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党员干部队伍的部署要求,10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锻造‘四有’队伍  激发奋进力量”青年民警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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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广大干部健康成长指明了努力方向,为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广大青年民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建设“四有”队伍的最新指示,以及“高站位观大局”“敢担当善作为”“强本领提素质”的具体要求,着力打造“四有”青年民警队伍,为汕尾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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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广大青年民警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坚持”,以理想者、担当者、吃苦者、奋斗者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一是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做“心中有账”的励志青年。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强化政治淬炼、树立远大理想、做好人生规划,在新时代接力奋斗中坚定青春信仰、贡献青春力量。二是勇挑重担、砥砺前行,做“肩上有责”的奋斗青年。要坚持“敢字当头”,进一步提升担当作为的勇气、底气和正气,当好汕尾公安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三是多谋善思、苦练本领,做“手里有招”的有为青年。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躬身践行、革故鼎新,努力争做专业岗位的“政策通”、干事创业的“领头羊”、业务工作的“多面手”。四是闻风而动、闻令而行,做“脚下有风”的靠谱青年。要脚踏实地、吃苦耐劳、追赶超越,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用心用力用情抓好工作落实,跑出青春“加速度”。

      会上,全体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市委关于“锻造‘四有’队伍、激发奋进力量”的倡议书;6名青年民警代表结合会议主题和自身工作岗位实际作了现场交流发言。


      治安巡逻警察支队行动大队四级警长林健冬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心里要有本“明白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而英勇奋斗。

     

      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一级警员罗玲

      道路交通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交通宣教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跟时代步伐、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深入基层、走进社区,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普法宣传,让交通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入心。

      

      刑事警察支队二大队一级警员刘诗琪

      青年正处在最好的时代、有着最好的青春年华,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用实际行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作为一名反诈民警,要进一步坚守为民初心,始终心系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和宣传力度,做人民群众“钱袋子”的“守门员”。

      

      禁毒支队指导大队一级警员刘泰元

      作为新时代禁毒部门青年民警,要做到守信仰、筑警魂,从灵魂深处保持思想淳朴、心灵纯洁、信仰纯正,做到善思考、勤学习,从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做到严纪律、守底线,永葆人民警察本色,以打头阵、当先锋的冲锋姿态,为我市创建全国禁毒模范城市贡献个人力量。

      

      行政审批协调科副科长孙宝健

      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的一子,要在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当“四有”干部上当表率,以敢啃“最硬的骨头”、敢抓“最烫手的山芋”的勇气和定力,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党员专项服务队作用,持续释放便民利民和助企暖企红利,不断推动改革跑出“加速度”、跑出“心服务”,努力做强汕尾公安政务服务品牌,以实际行动为民谋幸福办实事。

      

      法制支队民警陈邦显

      将主动作为、善于作为,紧扣市委、省厅部署,聚焦法治汕尾建设目标要求,立足法制工作主责主业,瞄准短板不足、强化调查研究,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新招、实招、硬招,着力破解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在推动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上轨道、上台阶、走前列中展现青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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