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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专题学习之九
    2022-03-17 16:07 来源: 公安部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下称《内务条令》)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公安机关素质提升年工作实际,现陆续分享《内务条令》的相关内容,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警辅人员认真学习领悟条令精神,全面掌握条令内容,认真对照条令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深学细悟、常学常新。

      今天,我们来学习《内务条令》第六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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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日常制度


    第四节 请假销假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地区,应当提前向上级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因紧急事项临时请假的,应当立即按规定报告。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含双正职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地区。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内容包括:请假人员、事由、时间、地点等,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其相关信息。请假期间如行程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异地执行任务需离开任务地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任务派出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请假。

      第八十三条 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应当逐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因伤、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班时,应当及时请假。

      第八十四条公安民警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第八十五条请假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逾期不归。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可以续假。

      第八十六条对伤、病人员,根据伤、病情况或者医院诊疗建议,按规定审批后准予休息。

      第八十七条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除特殊情况外,因工作需要召回的,应当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第五节 工作交接

      第八十八条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应当将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数字证书等进行移交,清退涉密载体,并按规定执行脱密期管理和监督。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移交前,所在单位领导应当指定接管人。交接时,双方当面清点,必要时由单位领导主持或者请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交接后,双方在交接登记册(表)上签字。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或者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休以及调整分工等事项前,审计部门应当按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第九十条公安民警因出差出国、学习培训或者休假等短期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负责的工作安排妥当。


    条令天天测

      单选题: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除特殊情况外,因工作需要召回的,()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A、应当 应当

      B、可以 可以

      C、应当 可以

      D、可以 应当

      

      多选题: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下列哪项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应当做到的?( )

      A、将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数字证书等进行移交

      B、清退涉密载体,并按规定执行脱密期管理和监督

      C、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D、交接后,双方在交接登记册(表)上签字

      

    答案

    1:A

    2: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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