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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紫骊市长
吴紫骊,男,1962年6月生,广东潮安人,汉族,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3.07 中山大学经济系读书;1983.07—1984.07 揭阳县梅云区委办公室资料员、团委负责人;1984.07—1985.05 揭阳县团委干部、县政府办公室资料员;1985.05—1986.05 汕头特区党委组织部干事(1985.11—1986.2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6.05—1988.01 挂任惠来县惠城镇委副书记;1988.01—1989.03 汕头特区贸易发展局计调科干事、综合科副科长;1989.03—1991.10 汕头特区团委副书记;1991.10—1995.07 汕头建设物资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1995.07—1998.12 汕头市龙湖区副区长;1998.12—2000.02 揭阳市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直机关财贸系统党委书记;2000.02—2000.04 普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2000.04--2003.01 普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7.9-200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3.01—2003.06 普宁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2003.06—2006.10 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4.9-2005.1参加中央党校选调生培训班学习);2006.10—2008.07 省政协副秘书长;2008.07—2011.08 江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11.09—现在 汕尾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第五、六届市委委员)
分管工作: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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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友庄常务副市长
魏友庄,男,1955年10月生,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汉族,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2.12—1978.11 空军工程兵第四团二营机械连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1978.12—1981.08 空军工程兵第四团政治处干事;1981.08—1984.12 空军工程兵第四团政治处干部股副股长、股长;1984.12—1985.08 空军工程兵第四团政治处副主任;1985.09—1986.09 解放军干部文化学校读书;1986.09—1988.07 空军指挥学院政治指挥专业读书;1988.08—1989.06 空军九江疗养院政治处政治协理员;1989.06—1992.03 空军九江疗养院政治处主任;1992.04—1995.08 空军鹰潭航空器材仓库政治委员;1995.08—1997.07 陆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97.07—2000.04 汕尾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1997.10起兼任市编委办主任(1996.9-1999.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0.04—2003.02 海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01.9-2002.1参加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一班学习);2003.02—2004.08 汕尾市城区委书记,2003.5起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08—2007.01 海丰县委书记,2005.4起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1—2007.03 汕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海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3—2011.12 汕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11.12—现在 汕尾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第四、五、六届市委委员,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分管工作: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轨道交通、财政、税务、人事、劳动、社会保险、监察、审计、物价、安全生产、应急办、国有资产、粮食、物资、烟草、统计、市直经济,红海湾开发区,并负责联系人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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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灵副市长
马伟灵,男,1963年8月生,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3.09—1987.07 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读书;1987.07—1988.07 省公安厅研究室见习;1988.07—1991.10 省公安厅研究室科员;1991.10—1992.04 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1992.04—1994.09 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1991.10—1994.10担任宋志英同志秘书);1994.09--1996.09 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1995.2-1996.9挂任佛山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1996.09—1997.06 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科科长;1997.06—1998.07 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1998.07—2001.04 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2001.04—2004.02 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1998.9-2001.7参加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4.02—2005.09 省公安厅治安局综合处处长;2005.09—2009.12 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2004.12-2005.12担任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委,执行维和任务);2009.12—2010.04 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2010.05—2011.09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09—2011.12 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12—现在 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第五、六届市委委员)
分管工作:分管公安、司法、打私、消防、人民武装,并负责联系政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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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静副市长
刘小静,女,1958年8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1975年9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大学学历,硕士。
1975.09—1978.09 海丰县陶河林场知青;1978.09—1983.07 汕头大学医学院医疗专业读书;1983.07—1995.07 海丰县彭湃医院传染科、内科、妇产科医师、主治医师(1989.9—1990.9在中山医科大学妇产科进修班学习);1995.07—1998.08 海丰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1996.6起主持全面工作;1998.08—1999.12 海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998.4起兼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98.11起兼任副主任医师(1999.11-12参加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干部培训班学习);1999.12—2002.07 海丰县政府副县长兼县妇幼保健院院长(2002.6-7参加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副县长培训班学习);2002.07—2004.07 海丰县政府副县长;2004.07—2004.09 汕尾市政府副市长、海丰县政府副县长;2004.09—现在 汕尾市政府副市长,2005.8起兼任市科协主席(2005.10-2007.10参加中山大学厅级领导干部高层管理信息化EMBA班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分管工作:分管教育、科技、知识产权、民族、宗教、文化、体育、侨务、外事、对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史,华侨管理区,并负责联系妇女儿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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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谋副市长
李贤谋,男,1964年9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
1980.09—1984.07 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读书;1984.07—1987.12 惠州市七中教师;1988.01—1991.05 惠州市农业局广播学校办公室副主任;1991.06—1992.07 汕尾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992.07—1994.06 汕尾市委办公室督办科科长;1994.06—1997.07 汕尾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7.07—2001.09 汕尾市打私办主任,1997.10起兼任党组书记,1998.8起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1995.9-1998.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专业学习);2001.09—2003.02 汕尾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打私办主任、党组书记;2003.03—2003.05 汕尾市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2003.05—2004.08 汕尾市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2004.08—2007.01 汕尾市城区委书记,2005.5起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1—2007.03 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9-2007.6参加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班学习);2007.03—现在 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9.3-2010.1参加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学习)。(第四、五、六届市委委员,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分管工作:分管工业、电力、邮政、通信、经贸、信息化、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业管理、商业、二轻、盐务、交通及交通安全、公路、海事、港务、外经贸、口岸、旅游、市政府驻外机构,并负责联系工会、工商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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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金堤副市长
骆金堤,男,1956年10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1973年4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3.04—1975.08 海丰县联安镇长埔小学教师;1975.09—1978.03 海丰县联安公社长埔大队团支部书记、公社不脱产团委副书记;1978.04—1979.11 海丰师范学校读书;1979.11—1984.01 海丰县梅陇梅峰中学教师、团干;1984.01—1987.08 海丰县梅陇公社团委副书记、书记(1985.9- 1987.7参加惠阳地委党校党政干部大专班脱产学习);1987.08—1991.11 海丰县赤坑镇协助镇长工作,1988.4起任镇委副书记、镇长、镇委书记;1991.11—1992.09 海丰县外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对外公司海丰公司经理、香港海发公司董事长;1992.10—1997.09 陆丰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1997.09—2003.04 陆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2001.5起兼任陆丰市政府调研员(1995.9-1998.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专业学习);2003.05—2004.08汕尾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2004.08—2007.01陆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1—2007.03 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陆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3—现在 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7.5起兼任市港澳流动渔民协会会长。(第四届市委候补委员,第五、六届市委委员,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分管工作:分管农业、海洋渔业、水利、林业(合营林造纸)、民政、计划生育、卫生、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气象、农垦、供销社、残联、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渔政支队、流渔、扶贫、畜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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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副市长
邹广,男,1973年6月生,四川绵阳人,汉族,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
1991.09—1995.07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保险学专业学习;1995.07—1999.08 深圳市财政局企财处、物料供应中心科员(1997.2-1998.3在宝安区公明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锻炼);1999.08—2002.01 深圳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处副主任科员,2001.12起任主任科员;2002.01—2003.03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财金处主任科员;2003.03—2005.05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2000.9-2003.8参加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5.05—2007.11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2007.11—2008.11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2008.12—2010.12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2004.9-2010.6参加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10.12—2012.01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挂任汕尾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警督;2012.01—现在 挂任汕尾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警督。(第六届市委委员)
分管工作: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管、房管、市政、园林、供水、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人民防空、法制、档案、地方志、信访、深汕特别合作区,并负责联系共青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