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动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招标采购、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此外,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具体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sxfj/gkmlpt/index。还可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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