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汕尾市信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版)》,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汕尾市信访局
2025年2月10日
汕尾市信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尾市信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汕尾市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xf/)、微信公众号等媒体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www.shanwei.gov.cn/xf/)、电话监督(0660-336192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