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5月10日,我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副市长庄红琴参加活动。活动当天,市信访局与市城区政府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各县(市、区)在各地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在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向群众分发《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本,耐心向群众解释《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相关重点条文,对《条例》施行后信访群众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合理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市信访局综合办信科负责人 施剑平: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