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汕尾市信访局设立局长信箱,信访人可以通过信访局长信箱提出信访事项。
一、来信方式
(一)邮寄:通过书信寄送。汕尾市信访局局长信箱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北市政府办公大院右侧汕尾市信访局局长信箱,邮编:516600。
(二)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汕尾市信访局局长信箱电子邮件地址:swsxfjjz@163.com。
(三)二维码扫码反映:可扫描下面二维码通过汕尾市信访反映平台直接反映。
二、信访事项内容要素
反映的信访事项应包括时间(日期)、地点、涉及人物、事件经过、诉求等;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内容陈述要条理清晰,主次分明,简明扼要,如有需要请附上相应的证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条款等)。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过的,请写明原处理机关名称、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为便于及时沟通、反馈,最好留下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请准确写明“问题属地”或“事发地址”。
可参照以下模板:
情况一:
主要问题:反映何时xxx,在何地xxx,发生xxx,何事xxx等。
主要诉求:1.要求XX部门解决XXX问题。2.…,3…。
情况二:
主要问题:我是XXX,因XXX问题,对XX法院XX判决/XX裁定不服。
主要诉求:1.要求对案件依法重审,2…,3…。
情况三:
主要问题:反映xx县(区)xx镇(街)/单位xx人员XXX(具体违法违纪事实)。
主要诉求:1.要求XXX部门查处xxx的违纪违规问题,2…,3…。
情况四:
主要问题:反映何地xxx存在xxx问题。
主要诉求:1.建议XXX部门处理XXX,2…,3…。
三、处理方式
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收到的信访诉求及时进行登记、交办、转送,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对信访事项进行处理、答复。信件发出后,请耐心等待结果,期间可以随时向我们查询处理进度。
联系电话:0660-336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