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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2026-07-25 15:36           来源: 汕尾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各单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极大可能正面袭击汕尾,25日至26日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7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7月25日8时30分实施停课,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按照教育部门指令做好安全防护。

  三、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人员须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固围挡、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四、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

  五、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六、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七、已抵汕人员要按照市三防指挥部指令做好防风避险措施,计划来汕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灾避险,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留意“五停”终止通知发布,有序实现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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