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共性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个性普法内容:《信访工作条例》。
二、普法对象:全市信访工作人员;人民群众。
三、预期目标:通过落实普法责任措施,扩大信访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信访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社会普遍认同依法信访理念,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具体举措:
1.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组织信访干部学法用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纪念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充分利用汕尾市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信访法规等宣传力度。在市委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厅宣传架和受理窗口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资料,落实接访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做好日常接待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责任领导及部门
市信访局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局长卢矿,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科室为综合办信科,普法工作的联络员为卓斯瀚,职务为综合办信科科长,联系电话:0660——3361927,邮箱:swsx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