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信访要闻 > 工作动态
汕尾市将《信访工作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2022-06-08 10:31           来源: 汕尾市信访局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近日,汕尾市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信访局贯彻落实《汕尾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联合推动《信访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在5月份举办的汕尾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将《条例》学习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之一,邀请市信访局一名干部作题为《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专题授课。

        市信访局参加授课的干部从信访制度的历史渊源、《条例》制定实施的情况以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深入讲解。通过讲解信访制度的发展过程及存在的必要性,构建参训学员对信访工作的体系性认知;通过阐释《条例》制定实施的情况,让参训学员了解《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通过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重点条文,让参训学员知悉信访工作基本流程及重点注意事项;通过讲解如何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展望信访工作新方向。

        大家纷纷表示,将信访工作列入党性教育内容,丰富了初任公务员对党的群众工作的具体认知,进一步增强了初任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民政府 主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