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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信访局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2022-04-26 15:05           来源: 汕尾市信访局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近日,汕尾市信访局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系列专题学习。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小鹏分别于4月7日、4月15日两次亲自带学,阐明《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指出《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制定出台《条例》,系统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系统回答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什么、怎么看、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构建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主动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真正运用于工作中。

        为确保《条例》学习取得实在效果,局内开展以《条例》学习为主题的系列学习活动,局各科、下属单位在每周召开的局长办公会议上,安排一名信访干部结合工作职责现场交流《条例》学习情况。通过准备学习培训材料及交流发言,督促信访干部真学深学,将《条例》精神真正融入信访工作中。

        大家纷纷表示,《条例》主题学习活动效果明显,信访干部通过学习交流,既锻炼了干部归纳提炼能力,又锻炼了干部口头表达能力,对于打造一支“张口能说、提笔能写”的综合能力型信访干部队伍,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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