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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1-06-07 16:15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

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2021〕4号)

       近期,我省广州市、佛山市等地接连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广州市、佛山市一些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为切实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市民的身体健康。现就广州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的健康管理,提出如下防控要求:

       一、请您于来(返)汕当天主动到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报备,如实申报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

       二、从2021年6月6日起,铁路站场、汽车客运站所有出入站(场)实施“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经历查验,请旅客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好站场工作人员查验。

       三、请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务必要做到“三天两检”,即做2次核酸检测。

       四、为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主动在家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做好每天健康申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丧失、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请主动与村(社区)四人小组联系,并按规定立即闭环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其他疑问,可径向辖区新冠肺炎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咨询。

单位/县(市、区)

电话

市疾控中心

0660-3364531

市城区

0660-3202676

海丰县

0660-6689524

陆丰市

0660-8995309

陆河县

0660-5528926

红海湾开发区

0660-3438063

华侨管理区

0660-8251960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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