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汕尾市信访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条例》和汕尾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部署,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汕尾信访工作透明度。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信访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对照汕尾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市信访局依照法律、法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依托“汕尾市信访局”官方网站、“汕尾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一律予以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确保政务媒体顺畅运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3号)等文件要求现有政务媒体汕尾信访网和微信公众号,目前运营情况符合国家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要求,按期(每2周至少一次)进行信息更新发布,运营情况良好。
(四)依托平台明确信访指引。市信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均设置了信访指引,群众能够通过网络快速了解信访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信访局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2019年,市信访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共主动公开各类动态信息83条。信访局网站设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信访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网站发布或更新动态信息55条,其中,新闻类信息53条(含图片新闻、信访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与解读2条。汕尾市信访微信公众号粉丝数1133人,发送推文2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无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为由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和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充实。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信访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受理等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本报告由汕尾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汕尾市信访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