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信访要闻 > 工作动态
中共汕尾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接续奋斗石奇珠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
2019-12-02 15:46           来源: 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46b32149670147879665a818de068647.jpg

  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良琼 通讯员 师韦平)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石奇珠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

  会议指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时代汕尾大地展现实践伟力、结出丰硕成果。要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和用力处,紧紧抓住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一关键和根本,坚定不移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各项制度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工作在汕尾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把握新形势新格局,以全新姿态融入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巩固拓展社会治理成效,竭力补齐民生短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奋力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要举全市之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应“深圳所需”尽“汕尾所能”,努力当好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上贡献汕尾力量。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凝聚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强大合力,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

  石奇珠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决策的战略考量,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的历史使命,深刻认识和把握省委赋予汕尾的发展重任,始终胸怀大局、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具体实践,为开创汕尾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加快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接续奋斗、贡献力量。

  石奇珠强调,要把握大局大势,认清使命担当,增强工作干不好就吃不香、睡不着、坐不住的责任感、紧迫感,拿出“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冲天干劲,扎扎实实、踏踏实实、老老实实把各领域各方面工作做好。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更加务实的作风谋划工作、落实工作,切实把各项政策利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努力以追兵姿态搭上全省发展的快车。要明确任务、精细落实,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加强督促、一线落实,求真务实、有效落实,敢于斗争、激励落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逐项落实好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到用工作成效体现忠诚、用发展成果体现担当、用解决问题体现落实。

  石奇珠强调,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全力以赴完成年初既定的经济增长目标,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委书记李希对汕尾工作的指示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和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有关领导同志及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含驻汕)正处级以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民政府 主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