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信访局组织部署信访督导检查活动工作会议
11月20日上午,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调研员、市信访局局长马友明同志组织部署信访督导检查活动工作会议,第十八批信访督查专员、各县(市、区)挂市信访轮值干部和市信访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近期开展信访督导检查活动作了部署安排。马友明同志提出,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问题、基层工作不够扎实、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等原因,导致一些信访事项沉积,未能彻底化解。为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积案“清仓见底”,要做到“四有四心一强调”。
“四有”是有状态、有计划、有重点、有效果。有状态,是指督查专员要尽快进入状态,掌握信访工作常识;有计划,是指督查专员要有计划的落实督办目的,针对重点案件进行剖析;有重点,是指督查信访事项要有针对性,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推进问题化解;有效果,是要求做到督查一件,影响一片,督促责任落地。
“四心”是接待上访群众要热心,不冷漠抗拒;听取诉求问题要耐心,不厌烦急躁;处理问题要细心,不专横武断;遇到棘手问题要有恒心,不半途而废。
“一强调”是强调督查工作要认真落实到位,做到“督查不代办、督导不越位、督办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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