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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群众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群众网上信访、手机信访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研研究,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信访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市党、政、人大、政协和部队及社会团体等部门信访工作和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四)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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