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港澳、深圳)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港澳、深圳)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驻外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运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针对重大事项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外,均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充分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214条,利用“汕尾市乡贤招商分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02条,及时按要求公布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2024年部门预算等信息。同时,共收到网站留言1条,并按规定做好答复,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畅通受理渠道,确保申请能够及时受理,并规范答复流程,及时沟通补正信息,严格按规定做好办理答复,切实保障群众在政府信息申请方面的诉求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回应。2024年,无上一年度结转事项,全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答复,无转下一年度办理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管理方面。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拓展与优化,加强“招商引智”宣传。抓好信息发布管理,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公布更新工作动态、“五公开”、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同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发布废止、修改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4年,制发本单位规范性文件0件,转发上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转发相关政策解读信息17件。
(四)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实施了《汕尾市驻外办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各驻地(工作点)、部室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的方面,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升,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内容有待丰富;三是网站信息建设有待加强,如“五公开”栏目信息更新频率存在较低等问题。下来,我办将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针对以上问题认真改进,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网站“五公开”等栏目建设,积极更新栏目内容信息,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扎实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办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港澳、深圳)办事处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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