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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上半年,我市新增开户单位113个,实缴单位1715个,新增开户职工8859人,实缴职工11.36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3.86亿元,缴存总额214.37亿元,缴存余额73.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9%、15.25%和12.15%;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66亿元,提取总额140.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1%和16.79%;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505笔2.52亿元,同比增长-20.60%和9.09%;贷款总额 73.65亿元, 贷款余额5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7%和-0.19%。

  截至6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为69.94%,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和缴存余额倍数进行调整,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8万元调整为52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72万元调整为78万元;同时将计算可贷额度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6倍调整为1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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