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推动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机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裕深,0660-333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