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陆丰市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的公示
汕建公示字〔2018〕32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公告》(粤建公告〔2009〕18号)、《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6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下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858号),我局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陆丰市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机构新申请资质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单位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传真):3333096。
附件: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通过单位和检
测业务内容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5日
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审查通过单位和检测业务内容
序号 |
证书编号 |
申请单位 |
检测业务内容 |
1 |
粤建质检证字10004 |
陆丰市工程质量检测站 |
新申请: 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力学性能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和料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