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基坑设计评审、深基坑监测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建筑学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及监测方案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粤建规范〔202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建“深基坑设计评审、深基坑监测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公开征集、遴选相关专家。现将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在职人员不在征集范围。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成绩突出的专业人士。
(三)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及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申请专业不少于3个深基坑工程相关业绩(如持有岩土工程注册工程师或一级建筑结构设计注册工程师,可无需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评审工作。
在所在专业特别优秀或个别专业类别目前我市相关人才紧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分类
专家库按以下两个专业类别分别征集、分类管理:
(一)深基坑设计评审类:从事深基坑支护设计、岩土工程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深基坑监测评审类:从事深基坑工程监测、工程测量、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申报人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择申报一个或两个类别。
四、专家征集
(一)征集方式
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征集。有意向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个人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如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市建筑业协会推荐,可填写推荐意见。
(二)提交资料
申请人员需向我局提交下列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核验原件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1.《汕尾市深基坑设计评审、深基坑监测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以下简称“《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执业资格证件。
6.能够反映本人深基坑工程管理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或能证明本人解决深基坑工程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确保符合专家库要求。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有关人员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相关协会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特别是要积极引导、推荐长期在我市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且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行业专家参与到我市专家库。
(三)对于专家所在单位为非汕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特别优秀者或个别专业类别目前我市相关人才紧缺的,且专家本人也有意愿加入我市专家库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相关协会认为符合纳入专家库标准的,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相关协会统筹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同时填写推荐意见,并说明申报人员的推荐理由。
(四)本次公开征集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我局将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评议、公示等流程,正式公布《专家库》名单。
(五)资料提交采取线下提交方式,请申请人员在公开征集时间内提交资料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660-3332697
地址:汕尾市城区建设路一号
附件:《汕尾市深基坑设计评审、深基坑监测评审专家申请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3日

